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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這則新聞?
超速吊照3月罰8千 依法退稅倒賺1千
大意上就是說這個婦人因為違規超速,所以被吊扣牌照3個月,以及罰款9000元
但因為後來退稅退了9000多元,於是還有倒賺1000多元
於是有種小確幸的感覺~
然後本人很不幸的也因為超速被扣牌3個月也罰了8000元(但車子不是我開的啊!!!)
當然是因為自己有同樣的情況才注意到上面這則新聞
終於到了3個月可以把牌照領回了,準備要辦理退稅,一開始整個興致勃勃
覺得如果可以領到9000多塊那也不無小補
但真實的情形是...
首先, 上一篇報導是說這個婦人試算:『牌照稅、燃料費及強制險,約可退回9564元』
我當然不知道她是怎麼算的,可能覺得是按照當時繳稅的錢,就直接除以4吧(等於1季)?!
以下就是我們真實辦理的過程
第一個是牌照稅
只要線上辦理即可,非常簡單
財政部 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線上申請網址
真的很簡單,把資料key完之後,再把 「吊扣執行單 」拍照,上傳
然後週四晚上下班回家就收到這張公文
是通知我退稅金額,但款還沒撥下來,我是申請退到金融帳戶
大概3個工作天,正當覺怎麼這麼有效率時,才發現為何只有1231元呢?
我107年度的牌照稅是繳了11230元,如果這樣算大概只退10分之1吧
百思不得其解,於是隔天早上便打電話向承辦人員詢問
詢問結果因為我的吊扣牌照期間是107年11月22日到108年2月21日
橫跨了107年和108年,於是1231元是107年11月22日到12月31日
至於108年度的牌照稅,承辦人員說會直接幫我從108年2月22日開始算
也就是我108年大約只需要繳9680元
計算結果差不多退款的金額就是4分之1
第二,是燃料稅的部分
這個申請就稍微麻煩一些,要去「監理站」辦理,不過就是去領牌時一起辦
先下載
填好後,連同「吊扣執行單 」一起交給承辦人,
我107年度燃料稅是繳5304元
結果退稅是 670元。
辦理時是直接收到支票,拿去台銀存就可以囉!
第三,是強制險的部分
要退強制險時我就覺得很疑惑了,保險費真的能退嗎?
畢竟保險就是這樣,有用到就是有用到,沒用到那保費本來就是繳給保險公司
雖說吊牌的期間我沒開車,但這不就是跟平常沒發生事故的情形一樣嗎?
所以我先在網路上GOOGLE一下
就找到這篇,是產險公會發的文章
也是提到我說的這則新聞
不過這篇作者的詮釋是這樣(我白話的翻譯)
依據法律規定如果車牌有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的話,可以「終止」保險契約
(也就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1條第2項第1款規定:「被保險汽車之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
像我這種「吊扣」的情況,法律沒有直接規定
所以作者認為必須要去監理站辦理「停駛」 ,也就是「汽車牌照異動登記書」上有註明這台車停駛
那保險公司才會退還「未到期之保險費」。
因為我是已經要準備去領回車牌了才知道原來有「停駛」這種東西
所以我當初當然沒有辦這個停駛的證明。
而我的強制險保費是1138元
其實光是知道保費只有這樣,就已經有點意興闌珊了
不過基於好奇,我還是問了我的保險業務
得到的結果是,因為是要把保險契約「終止」,所以雖然會先退未到期的保險費
但是車子不能沒有強制險阿,所以吊扣牌照的時間到,還是要再重新辦一次強制險
至於退的款項會多少錢,這個要視你自己的保險期間,以及被吊扣的期間而定
就跟上面燃料稅或牌照稅是會按照一個完整年度的方式退費不一樣喔!
例如強制險的保險期間 是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
以我被吊扣牌照的時間 是107年11月22日到108年2月21日
所以如果我在107年11月22日有去監理站辦理「停駛」
那麼可以退的強制險保費,就會從107年11月22日退到108年7月31日
這樣一來就會有退到很多保費的錯覺(是錯覺沒錯,因為3個月過後來是要保一整年啊!)
不過這樣辦理的方法,有一點麻煩,就是以後強制險的保險年度,會跟任意險的期間有落差
也就是一年要辦兩次車險的意思
如果不保一整年呢?也就是如果吊扣牌照期滿,保到原本的保險期間
我問我的業務這個問題
他叫我不要那麼無聊了,短期保費的費率比較高,算一算根本不划算啊!哈哈
所以總結,不算強制險的部分,單就燃料稅跟牌照稅
我們在107年度的部分,只退了1901元。
如果加計108年度可以少繳的稅,差不多是將近原本要繳稅款的4分之1
那這則新聞的這位婦人到底為什麼可以退到9千多那麼多錢呢?
是因為人家的車子排氣量3200C.C.!
參考網路上的級距表
牌照稅需繳 28,220
燃料稅需繳 8,640
總共36860元,除4就是9215元囉!
所以別再傻傻以為新聞標題是真的,還是要看自己家的車輛而定啊!
其他資訊:
如何領取因交通違規被吊扣的駕照、需要帶什麼證明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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